CJJ/T312-2021《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实施后,城运平台要把监测预警和指挥协同打通【附PDF下载】

标准规范 发布时间:2026-06-16 11:39:32

导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行业标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编号为CJJ/T312-2021,自2022年1月1日,并废止原《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CJJ/T312-2020)。标准原文围绕三级平台、运行监测、行业应用、数据库、数据交换接口、实施验收和运行维护提出要求,指向“一网统管”平台的可运行、可协同、可评价。

2021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相关公告,标准编号为CJJ/T312-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原文围绕三级平台、运行监测、行业应用、数据库、数据交换接口、实施验收和运行维护提出要求,目标是支撑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从综合管理系统升级为“一网统管”的运行中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的公告

这份标准把平台边界从管理服务推向城市运行

第1.0.2条提出,标准用于指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体系,规范国家、省级和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风险防控水平。第1.0.3条明确,标准适用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

前言中也说明,本次修订将标准名称调整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并增加城市安全运行监测有关内容。这个变化很关键:平台不再只是传统城市综合管理的案件处置系统,而是要把城市运行安全、城市管理服务、公众诉求、行业应用、综合评价和数据交换放到同一套技术框架下。

三级平台要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协同关系

第3.0.1条提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分为国家、省级和市级三级。第3.0.3条要求各级平台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库,数据内容应符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CJ/T545的规定。第3.0.4条提出,各级平台宜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

这说明城运平台不是一个城市内部孤立运行的系统。市级平台要能向省级、国家平台推送数据,省级平台要能监督检查、监测分析、综合评价下级平台,国家平台要能汇聚全国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资源。对地方建设来说,平台一开始就要把数据口径、交换接口、上报机制和安全要求考虑进去,否则后期很难做到真正贯通。

市级平台的核心是把十类系统组织成一个运行闭环

第4.3.1条提出,市级平台应包括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运行监测、综合评价、决策建议、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和应用维护等系统。第4.3.2条还提出,市级平台宜建立市、县(县级市、区)一体化平台,并根据城市实际需求拓展功能。

这组要求对市级平台建设最有指导意义。业务指导解决上级任务如何接收和反馈,指挥协调解决事件如何派遣处置,行业应用承接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执法等业务,公众服务连接热线和群众诉求,运行监测负责风险感知,综合评价和决策建议负责分析研判,数据交换和数据汇聚负责平台之间、部门之间的数据流动,应用维护负责机构、人员、权限和系统配置。少任何一环,平台就容易变成单点系统。

运行监测系统把城市生命线纳入城运平台

第4.3.7条提出,运行监测系统应包括监测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监测报警、预测预警、巡检巡查、风险防控、决策支持、隐患上报与突发事件推送等子系统,应能够对市政设施、房屋建筑、交通设施和人员密集区域等领域进行监测分析。该条还列明专项范围,包括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环卫、内涝、管廊、路面塌陷、建筑施工、危房、桥梁、隧道、人员密集场所等。

这意味着城市生命线不应只是独立建设的监测项目,而要与城运平台形成联动。燃气报警、排水液位、供水压力、桥梁结构、管廊环境、路面塌陷风险、内涝积水等监测信息,需要在平台中进入统一的风险管理、预测预警、巡检巡查、隐患上报和突发事件推送流程。中科复兴在城市生命线和城市运行管理项目中,可以围绕这些专项把监测感知、风险模型、预警规则、指挥调度和处置闭环串起来。

行业应用不是功能堆叠,而是按城市运行对象组织

第4.3.5条提出,行业应用系统应包括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执法等相应信息化应用系统。其中市政公用宜包括道路、桥梁、隧道、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照明和管廊等相应信息化应用系统;还可包括排水防涝、停车管理等其他应用。

这提示平台建设要避免把行业应用做成菜单堆叠。城运平台真正要做的是把道路、桥梁、隧道、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照明、管廊等对象的基础台账、运行状态、风险事件、工单处置和统计分析组织起来。行业应用之间的数据能否互通,决定了平台能不能支撑跨部门、跨专业的城市运行研判。

数据库和接口决定平台能不能持续运行

第5.2.1条提出,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库应包括城市基础子数据库,运行、管理、服务和综合评价子数据库,外部汇聚子数据库等。第5.2.2条至第5.2.6条进一步说明,城市基础子数据库包括地理空间、城市信息模型和统计年鉴等数据;运行子数据库包括市政设施、房屋建筑、交通设施和人员密集区域运行监测等数据;管理子数据库包括城市部件事件监管、城市管理行业应用、相关行业和重点工作等数据;服务子数据库包括公众诉求和便民便企服务等数据;综合评价子数据库包括城市运行监测和城市管理监督等数据。

第6章则专门规定数据交换接口。第6.1.1条提出接口应包括数据推送接口、数据查询接口、接口调用返回字段和状态码。第6.1.2条要求国家、省级和市级三级平台之间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各级平台实现与本级相关行业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交换。第6.1.6条还提出,接口应具备数据交换状态实时监控、异常报警和传输失败或中断后的重传或续传功能。

这些要求说明,城运平台的核心不只是页面功能,而是数据库和接口。没有清晰的数据分层,平台无法支撑评价和分析;没有稳定的数据交换,三级平台和行业系统无法协同;没有状态监控、异常报警和续传机制,数据链路一旦断开就会影响业务判断。

平台运行维护要有制度、备份和应急预案

第9.1.1条至第9.1.5条提出,应制定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平台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库维护更新机制、系统和数据备份管理制度、风险预警联动机制。第9.2.2条要求平台管理人员实时监测平台运行、数据存储、交换和数据备份等状态。第9.3.1条和第9.3.2条还要求制定平台运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预案覆盖网络、服务器、存储及备份设备、安全设备、呼叫中心和应用系统等异常处置方案。

城运平台一旦承接城市运行监测和指挥协调,就不能按普通展示系统维护。数据更新、接口状态、备份恢复、权限管理、风险联动、应急演练都要常态化。平台上线只是开始,长期稳定运行才是真正的验收。

对建设单位来说,先把四条主线理顺

第一条主线是业务闭环,从公众诉求、巡查发现、监测报警、隐患上报到指挥派遣、处置反馈、核查结案和评价分析。第二条主线是行业协同,把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执法、排水防涝、停车管理等应用与统一平台连接起来。第三条主线是城市生命线监测,把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廊、桥梁、隧道、内涝等专项纳入统一风险管理和预测预警。第四条主线是数据交换和运行维护,保证三级平台、行业系统、数据库、接口、安全和备份机制可持续运转。

四条主线同时打通,城运平台才不会停留在“能看见”的阶段,而能真正进入“能预警、能派遣、能协同、能评价、能复盘”的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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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的公告.住房城乡建设部.2021-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