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Hefei Institute for Public Safety Research, Tsinghua University; 2. Operation and Monitoring Center for Hefei Urban Safety & Security)
0 引 言
城市生命线工程指维系城市正常运行、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重要基础工程,主要包括城市燃
气、供水、排水、热力、桥梁等系统和设施[1]。城市生命线工程的安全运行对于保障城市安全、提升城市韧性和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合肥市自2015年起在全国率先启动城市生命
线安全工程建设,探索形成城市安全发展新模式。2021年该模式正式推向安徽全省,各地市启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同年10月14日,安徽省DB34/T 4021—2021《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技术标准》[1]开始实施,从风险评估、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方面,为安徽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的建设运维提供了具体的规范和指导。目前一期工程覆盖燃气、桥梁、供水、排水领域,监测范围包括全省燃气管网及其相邻空间13,857公里、供水管网6,341公里、排水管网17,889公里、桥梁325座[2]。建设完成后,需要通过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与精细化的运营管理,才能实现城市生命线工程运行风险的及时监测感知、早期预测预警、科学决策支持以及高效处置应对[3-4]。
1 背 景
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涉及部门和单位多,协调工作量大,技术标准高[5],因而其监测运营工作的开展,从信息化监测系统的应用,到资源的统筹利用、数据的科学分析、预警的快速响应、多部门的协同联动以及设备的运行维护等方面都面临着较大挑战。目前国家、行业标准中,针对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的监测运营,组织体系框架与实施流程路径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和规范,安徽省在此背景下迫切需要一套系统性、科学性、统一性的标准,以期为监测运营工作提供切实指导[6-9]。
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牵头编制的DB34/T 4713—2024《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运营标准》(简称《监测运营标准》)[10]于2024年1月11日正式发布,并于2024年7月1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的贯彻实施对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内容概述
《监测运营标准》主要内容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组织体系、日常监测、分析研判、预警响应、系统维护、运营管理共9章组成。
(1)总则:介绍标准的目的、适用性及总体要求;
(2)术语:解释了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运营中的专业术语;
(3)基本规定:规定了监测运营工作的基本原则;
(4)组织体系:明确监测运营组织体系的架构及工作内容;
(5)日常监测:规定了日常监测中报警响应、在线巡检和信息咨询的工作要求;
(6)分析研判:对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热力、桥梁、综合管廊等城市生命线工程报警信息的分析研判工作进行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分析、综合研判与协同会商等;
(7)预警响应:给出了从预警发布、预警联动处置到预警响应终止的预警响应全流程工作要求;
(8)系统维护:针对运行维护服务内容进行规定,包含监测系统维护、人工巡检巡查、第三方协同处置、监测设备标定校准等;
(9)运营管理:规定了运行监测单位的物理场所管理、系统资产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
3 关键条文解读
第5章“日常监测”、第6章“分析研判”、第7章“预警响应”是《监测运营标准》中的重要内容,针对其关键条文进行解读。
3.1 报警响应
报警响应主要是针对安全监测系统中的报警信息等,采取一系列的处置措施以控制和解决潜在风险或紧急情况。报警响应是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
运行日常监测中的重要环节,涉及报警信息的规范处置和多个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是风险预防与应急管理的第一步,并直接影响到事件的处理结果。标准5.2节“报警响应”中,对报警响应流程与各单位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规定。
标准5.2.1条中,首先明确报警响应工作涉及运行监测单位、权属单位和运维单位,根据不同的报警类型,包括风险报警、设备报警、复杂报警,又对各单位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进行了规定和区分。其中,风险报警通常指的是那些可能对城市生命线工程造成潜在威胁的事件或情况;设备报警则是指城市生命线工程中的监测设备或系统出现了故障或异常,而复杂报警指的是那些难以立即识别原因或需要更多时间和信息来解决的报警,这类报警较为复杂,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分析。
标准5.2.2条中,以流程图的方式详细展示了监测报警由开始接收到结束闭环的全过程,如图1所示[10]。根据流程图可知,监测系统中的报警信息,首先应由运行监测单位进行报警审核,并根据其性质不同进行分类。经审核为风险报警的信息,运行监测单位应立即对风险进行预警分级,并通过预警发布通知到权属单位等。权属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预警处置,并将处置信息及时反馈至运行监测单位。运行监测单位收到反馈信息后,确认风险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解除报警状态。
经审核为设备报警的信息,运行监测单位应立即对设备进行故障分级,并通过发布运维工单通知到运维单位。运维单位接到运维工单后,应立即进行故障处置,并将处置信息及时反馈至运行监测单位。运行监测单位收到反馈信息后,确认或分析导致设备发生故障的具体原因。最后在设备运行状态恢复正常后,解除报警状态。
经审核为复杂报警的信息,运行监测单位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复杂报警的原因,通过持续跟踪其发展或变化态势,进一步分析其报警类型是否为风
险报警、设备报警或误报警。如果在持续跟踪过程中确认了复杂报警实际上是风险报警或设备报警,那么应立即根据风险报警或设备报警的处置流程进行响应处置。如果确认其为误报警,则同样需要查明并总结误报警产生的潜在原因,从而为提升报警响应能力和研判分析水平提供有价值的经验做法。最后,在确认报警已经得到妥善处理,无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后,运行监测单位解除报警。

图1 报警响应流程图
标准中报警响应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运行监测单位作为报警响应工作的中枢,负责监测报警的及时审核,同时协调和监督整个报警响应流程。根据报警类型的不同规定了相应的处置流程,有利于提高报警响应的专业性和效率。通过反馈情况及原因核查环节,各单位可以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报警响应工作机制,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的安全监测水平。
3.2 分析研判
标准第6章“分析研判”中,阐释了运行监测单位应主要进行分析研判工作,针对城市生命线工程中各类报警信息进行数据分析与综合研判,准确识别和评估风险状况并作出科学决策。同时规定了分析研判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分析、综合研判以及协同会商,对于提升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
运行监测运营的整体效能具有显著意义。
标准6.1.2条中,同样以流程图的形式对分析研判的过程进行展示,如图2所示[11]。在开展报警信息的分析研判工作时,第一步应基于监测系统的报警信息进行快速分析,针对基本分析能得出准确结论的,则应开展预警分级和风险处置工作,其中根据问题复杂程度判断是否需要跨部门、跨领域处置。需要跨部门、跨领域协同处置的,由运行监测单位和权属单位提出协同会商请求,城市生命线安全主管机构组织相关部门、专家、技术人员进行协同会商。针对基本分析无法得出准确结论的报警信息,应开展综合研判,进一步准确识别风险原因及分析识别次生衍生风险,对应开展风险处置工作,同样根据是否需要跨部门、跨领域协同处置进而决策是否开展协同会商。

图2 分析研判流程图
标准6.2节“基本分析”中,针对不同城市生命线工程领域,包括燃气、供水、排水、热力、桥梁与综合管廊的分析研判内容作出规定。基本分析是以各个领域监测指标的历史和实时监测数据为基础,实现风险的快速识别。例如,在燃气监测中,通过对燃气管网及其地下相邻空间的可燃气体浓
度实时监测数据,及时识别燃爆风险,确保地下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而在桥梁监测中,通过收集和分析桥梁关键部位的在线监测数据,如截面应力、振动、挠度等,及时预警异常情况,确保桥梁的结构安全[11]。
标准6.3节“综合研判”中,要求综合研判应在基本分析结论的基础上,结合更广泛的因素,如点位周边监测情况、管网拓扑结构、危险源防护目标分布、人流交通复杂程度等进行多种风险耦合效应的评估,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分析。以强降雨时期对城市排水管网进行监测与分析为例,通过对各区域的降雨和积水情况进行监测,结合内涝预测模型,掌握积水区域及分布,给出泵站运行、人工疏堵和交通疏散等建议,并发送给水文、水利和住建部门。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对积水点位周边建筑、管网等信息进行分析,如发现有公交车站台、地铁口等,则同步将积水内涝信息发送给供电部门、轨道公司、交通和交警等部门,防止触电、雨水倒灌地铁口等事故发生[12]。
3.3 预警响应
预警是指通过对报警信息进行科学分析,确定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的风险事件,并针对性地提前或及时发出风险警示的过程[10]。预警响应主要指利用监测系统和即时通信等途径来进行预警事件的发布、处置、反馈、解除等工作,从而实现风险的及时防范与控制。预警响应直接反映城市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与应急水平,同时也涉及多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在标准第7章“预警响应”中,明确了预警响应的要求。
标准7.3节“预警发布”和7.5节“预警响应终止”中,根据不同预警级别对其发布和解除方式进行规定。预警级别按照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从高到低分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10]。其中三级预警的发布,可由运行监测单位直接推送至权属单位,风险处置后由运行监测单位解除预警。级别较高的二级预警,则运行监测单位需
由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后方可推送至权属单位,其风险处置后同样需要行业主管部门授权才能解除预警。级别最高的一级预警,应通过城市生命线安全主管机构授权运行监测单位将预警信息推送至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等,同样风险处置后需城市生命线安全主管机构授权运行监测单位解除预警。
标准7.4节“预警联动处置”中,明确了预警联动处置过程中运行监测单位、权属单位、城市生命线安全主管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内容。标准规定运行监测单位主要负责在预警联动处置过程中为权属单位提供实时数据监测情况、风险趋势模型分析结果、辅助制定维护抢修方案等服务,增强预警响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权属单位负责现场警戒排查风险源等工作,及时完成警情控制和预警处置,确保现场复核预警的真实性与风险处置的时效性。城市生命线安全主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预警级别调整、应急决策、应急调度等工作进行统筹,确保应急决策和调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下面以一起预警事件为例,介绍预警响应的具体流程,及各单位如何进行联动处置。2025年某月某日,安徽省某市运行监测中心通过对监测系统中报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初步判断该市某处燃气管道存在泄漏风险,随即向燃气公司推送燃气泄漏三级风险预警。燃气公司即刻安排抢险人员前往现场排查,经复核确认为燃气泄漏扩散至相邻移动井内聚集。运行监测中心与燃气公司会商后,将该信息上报至当地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运行监测中心将预警级别升级为二级,同时通知到市公安局与消防部门。市公安局负责设置现场警戒区域、维护现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消防部门负责火灾和事故应急准备,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同步前往现场进行指挥调度。在处置过程中,运行监测中心提供分析指导与辅助决策建议等。维修完成后,经主管部门授权同意,运行监测中心解除预警。
4 标准创新点
通过本次解读,总结该标准的创新点如下。
(1)该标准为安徽省各地市的城市生命线过程安全运行监测运营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和指导,实现全省范围内生命线工程安全风险的有效防控,为城市的安全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支撑打造城市安全发展“安徽样板”。
(2)该标准在监测运营的管理模式上,提出了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作业模式,实现信息的快速互联互通,推动城市公共安全智能化管理运营服务模式的创新,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水平。
(3)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填补了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运营领域标准和规范的空白,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提供了全面、高效、科学的管理方法与体系,为城市生命线标准化研究奠定了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