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
导读 高效推进全省CIM平台建设和应用,出台《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等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等有关要求,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梳理总结各地在健全工作组织机制、筑牢模型数据基础、搭建CIM基础平台、深化拓展应用场景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

一、健全工作组织机制
(一)加强工作统筹协调
1.湖北省高位统筹、有序推进以CIM平台为核心的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湖北省政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周报告、月调度工作机制,已召开20余次专题调度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高效推进全省CIM平台建设和应用,出台《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等标准。2024年底全省17个市州已全面建成CIM平台。
2.广东省广州市强化组织架构、统筹推动CIM平台试点建设工作。广州市建立CIM平台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市长任总召集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全市21个市直部门和大型国企共同参与,加强对全市CIM平台试点工作的统筹领导。先后制定《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关于推进基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拓展应用的工作方案》等文件,推动CIM平台建设和应用持续深化。
(二)出台政策文件
1.上海市出台《关于开展上海城市信息模型(CIM)底座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CIM底座与“一网统管”城市运管服平台的深度集成,构建驱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技术集成、数据融合、业务协作一体化的CIM平台,将平台数据更新率、应用活跃度纳入部门考核指标,建立平台运维考核体系。
2.山东省青岛市出台《青岛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明确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市)、功能区工作职责,建立“平台建设—数据汇聚—数据共享—数据使用—安全保障”全流程制度框架,为青岛市全域CIM平台建设提供政策指导。
(三)完善产学研用多方参与机制
1.湖南省建立CIM专家工作组。由信息化、新城建新基建、新型智慧城市、BIM等领域专家组成,开展编制标准规范、指导平台建设、审核技术方案、评估验收成果、攻关核心技术等工作,为全省CIM平台开发、运维、管理提供全流程技术保障。
2.广东省深圳市成立数字孪生产业联盟。构建“1+N+1”模式,即“1个顶层制度设计+N个生态伙伴合作+统一数据运营”,由深智城集团、鹏城实验室、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华为、腾讯、构力科技等作为首批成员单位参与发起,与国内外顶尖科研机构及著名高校开展广泛合作,打造数字孪生创新生态,推进CIM等领域深入研究与发展。
二、筑牢模型数据基础
(一)夯实行业基础数据库
1.福建省厦门市汇聚多部门数据搭建城市空间数字底板。制定《CIM数据治理与建库技术规程》,明确数据接口标准,整合40余个部门数据形成“空间数字底板”,已汇聚全市建成区白模、480平方公里倾斜摄影实景模型、BIM试点片区及轨道交通站点等38个建设项目BIM模型,涵盖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社会经济数据四大板块近700项数据,并构建人口、交通、公服、产业经济、环境资源五大类100多个指标和分析模型,为市区两级部门、指挥部、管委会等50余个部门提供空间信息服务,实现城市治理“一张图”管理。
2.中新天津生态城推动数据互联和资源共享。通过完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体系,实现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数据局等职能部门和平台公司之间数据互联和资源共享,已汇聚生态城自2008年开工以来的全部建设数据,包含公建类BIM模型26个、三维建筑模型房屋粗模约7000栋、精细模型约5400栋,共约815万平方米,以及约3380公里10大类三维管线模型,关联了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地下管廊和地下管线等信息数据。
3.福建省漳州市以灾普数据成果为基础建设全市CIM一张图。应用灾普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成果,完成全市域152万栋建筑物白模数据建模,覆盖面积760平方公里,整合全市遥感影像图、电子地图、规划管控等数据,形成了覆盖全市的CIM全息一张图。
(二)强化数据治理
1.广东省深圳市统一高精度数据格式标准。针对BIM数据格式多样、与CIM平台兼容难的问题,出台《深圳市既有重要建筑BIM建模工作方案》,编制《深圳市既有重要建筑建模交付技术指引》等系列标准,按照统一标准开展既有重要建筑、重点交通设施和水利设施等BIM建模工作,累计生产近1万个BIM模型,并通过数据治理实现基础时空数据、政务数据、运营商数据、物联感知数据等海量多源异构数据的接入、融合、存储、管理、可视化与分析,数据集关联全市15万宗土地、65万栋建筑物信息、1313万套(间)房屋、2200万实有人口等数据。
2.重庆市持续开展CIM数据治理工作。基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升级重庆市CIM平台,开展地形模型、行政区模型、建筑模型、交通设施模型、市政设施模型、水系模型、植被模型、城市部件模型等城市三维模型标准化治累计完成超500平方公里、超5亿构件的数据治理,初步形成重庆CIM1—CIM5级CIM数据集。
三、搭建CIM基础平台
(一)制定相关标准规范
1.海南省发布CIM基础平台建设系列导则。2023年以来,海南省发布《海南
省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服务导则》、《海南省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信息安全导则》、《海南省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的城市管道燃气生命线安防与应急管理应用建设导则》等7项相关导则。其中平台服务导则创新地明确了18类服务基本功能,定义了统一服务接口规范,为海南省CIM基础平台各服务模块的标准化对接与协同运作提供了保障。
2.天津市因地制宜深化CIM标准规范。通过梳理CIM核心要素和平台需求,制定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数据编目、平台管理办法、GIS数据交付、三维模型数据汇聚、BIM数据、IOT数据接入指南、接口规范、信息安全与保密规范等8项CIM标准规范,明确了天津市CIM数据分类分级、汇聚、加工、入库、更新与共享、应用推广等相关要求,为天津市CIM基础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提供了有效指导,也为各市直单位基于CIM平台进行各领域应用的构建提供了支撑。
(二)建设省级、城市级CIM基础平台
1.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省份建成省级CIM基础平台。黑龙江省CIM基础平台2023年完成一期建设,具备数据汇聚与管理、场景配置、数据查询与可视化、数据共享与交换、分析应用、二次开发支撑六大能力,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等应用提供CIM服务。近期启动二期建设,拓展历史建筑及街区三维模型、城市更新、城市数字档案馆等CIM+应用。广西壮族自治区CIM基础平台2024年12月完成建设,汇聚融合二三维时空基础数据、资源调查数据、工程建设项目数据、物联感知数据、公共专题数据等数据资源,集成多源数据分析和评估诊断模型,同步搭建自治区(省)级—市级—区(县)级三级联动的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
2.广东省广州市持续完善市级CIM基础平台。广东省广州市CIM基础平台(一期)2021年6月完成验收,是首个通过验收的市级CIM基础平台。平台装载了市域297万栋房屋建筑白模、3400余个BIM单体,接入6大类数十万个物联感知设备,具备海量数据的高效渲染、三维模型与信息全集成、模型仿真等能力,通过平台赋能了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水务等20多个领域业务应用。近三年来,广州市持续拓展提升平台的BIM应用支持能力,深化应用场景建设,持续推动平台国产化硬件环境迁移和改造,CIM基础平台底座支撑能力不断完善。
(三)实现省—市区平台互联互通
1.辽宁省“以省带市”集约式建设。采用统分结合方式,以“省级统筹建设、市级灵活开发”模式统筹CIM平台建设。对于有条件建设CIM基础平台的城市,直接接入省级平台;对于暂无条件建设的城市,采用省级基础框架作为底座,汇聚市级数据,根据实际情况拓展建设市级CIM+应用场景,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CIM平台,实现省市两级同平台分功能运行。
2.江苏省苏州市搭建“1+10”分布式平台架构。采取市级统筹、市区共建的模式,在纵向上通过统一的数据标准实现市区两级的数据汇聚和交换,在横向上以空间编码为纽带打通各业务条线的空间管理单元,实现1个市级平台和10个区级平台数据和功能互联互通。